台灣將開放101項陸資來台投資 |
台灣方面估計,應可在6月中下旬正式公告實施對陸資來台投資專案,將以正面表列公共建設、服務業及製造業等共計101項,開放項目包括第二類電信加值服務業、觀光飯店、汽車、電腦、手機等,均供陸資參與,但是營建、石化、工具機及鋼鐵業等,均不在首波開放之列,這次開放的專案大多為技術層級不高、爭議性少,希望兩岸產業合作可以順利進行。 公共建設部分,陸資可以來投資,但不可以承攬公共工程,「航空站與其設施」雖列為開放,但官方對興建及營運航空事業辦公設施,或交通系統轉運設施,且申請開發土地面積達1公頃以上的案子,略有保留。官方認為這樣的條件已近似航空城,但航空城主管機關是交通部,航空城是否開放給陸資投資,必須與交通部協調。 服務業部份,開放計有25項,主要是依據我國參與WTO服務業承諾表而開放,包括汙水處理、廢棄物處理服務業、旅館、以及批發與零售業,但是,陸資不得經營武器以及軍事用品、農產品批發市場,以及藥局、藥房及藥妝店。另外根據經濟部的開放清單,與電信相關者僅開放有基本電信服務的轉售業務、電信加值服務業第2類電信事業一般業務,至於第1類基本電信業務不在開放之列。同時,配合兩岸簽署的協定,開放包括觀光旅遊、海洋水運與民用航空運輸等服務業。 在製造業方面,則有65項,在傳統產業部分,顧及上下游產業鏈完整,紡織業、塑膠製品製造業、橡膠製品製造業,均開放陸資參與。在電子及光學產業部分,包括了電腦、電子醫學及輻射設備、其他光學儀器及設備、手機及電話、資訊儲存媒體等。為配合兩岸產業合作,針對已列為搭橋專案的重點產業專案,汽車、中草藥及其零件等也都在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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