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衝擊波 |
條例草案由國務院法制辦面向公眾徵求意見之舉表明決策者的謹慎態度。知情人士透露,企業發出的最大聲音是“用工自由沒有了”。 勞動合同法草案從一審稿到二審稿被認為是由“天上”到“地下”、由“理想”到“現實”的轉變,專家稱“從來沒有哪部法律中的利益博弈表現得如此明顯”,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草案的制定過程似乎如出一轍。 雖然新的《勞動合同法》從一審草案到最終出臺的方案被稱為對勞動者的保護是從90度的傾斜到45度的傾斜,但依然被普遍認為是一部傾向於勞方權利的法律。而在實施“條例”公佈後,引來的是一片“向企業妥協、弱化維持勞動者權益”的聲音。 據悉,條例草案制定工作自2007年下半年就開始啟動,去年底,今年初,國務院派出近10支調查組,到各地調研對《勞動合同法》的回饋以及實施意見。前往各地的調查組,調查非常細緻,聽取當地工會、企業和專家的意見,將不同利益方的觀點平衡後,最後才制訂出草案。牽頭起草“草案”的國務院法制辦曾多次在一定範圍內徵求意見,並數易其稿。也許是因為爭議激烈,其頒佈的日期也由傳說中的今年春節前後一再推遲,坊間一度傳聞該條例將在五一期間正式頒佈,和當初勞動合同法草案出臺過程極其相似。 2007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法制辦和全國總工會等部門聯合召開了一個有關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貫徹實施的座談會。業內人士稱,在45條的實施條例草案出臺之前,最初是一個包含60多個條款的細則,多方徵求意見。而後是一個由22個條款組成的實施條例草案,也徵求了多方意見。始自《勞動合同法》立法過程中的爭議問題,在細則制定過程中依舊延續。正是在這種背景下,草案在近半年的調研之後,終於向社會公佈並徵求更大範圍的民眾意見。草案所公佈的實施條例是採納了各方意見之後對《勞動合同法》的細化。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勞動合同法》(草案)課題組組長常凱告訴記者:“實施條例是為了讓勞動合同法更具可操作性,其實不管是勞動合同法還是實施條例,都很難說是向哪方傾斜,而是在找一種平衡。以勞動者保護作為出發點這沒什麼問題,這點一直沒變,一般情況下,勞資雙方力量對比中勞動者處於弱勢地位,因而需要國家公權力的介入來保護,這是勞動法的法理所在。大家都不滿意也很正常,如果只有一方滿意才是不正常的。各方面意見要廣泛聽取,但要看哪些意見是可行的,哪些意見只是出於利益考慮。在雙方利益的博弈中,法律制定要跳出利益關係,站在一個客觀、公正的立場。” ◆細化與誤讀 |
標簽: 勞動合同法 |
![]() |